山 风
粮仓满,天下安。当前,又到“双夏”大忙时,保障“双夏”生产对于完成全年粮食生产目标、稳定物价等具有重要意义。各涉农单位和粮食主产区乡镇(街道)要充分发挥组织优势、体系优势、网络优势,以保障农资供应和服务“双夏”生产实际成效,夯实全年粮食生产基础。
农业生产资料流通企业要加强自律,开展诚信经营,杜绝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等违法犯罪行为;强化质量管理,建立健全产品质量控制体系,确保农民买得安心、用得放心,充分展现农资企业服务“三农”、服务社会的责任担当,全力保障农资供应。
供销合作社和种粮大户要发挥自身优势,因地制宜提供各项助农服务,带领农户共同发展,保障粮食丰产、农民增收。如针对分散种植容易出现的农资成本高、产量不稳定等问题,可按照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绿色化、集约化要求,提供从购种、水肥管理到病害防控的全产业链农田集中种植托管服务,为农户实现省水、省肥、省电、省工、增地、增产“六大效果”。
农机部门要积极引导专业合作社、农机大户、家庭农场等各类服务组织,为农民提供“共享”服务,解决农户分散购买农机成本高、运行难问题,使农民种田变得更加省力、省心。
粮食收购企业要积极主动做好国家粮食收购和保底收购等政策宣传,主动对接种粮大户、家庭农场等粮食生产经营主体,为其开展烘干、除杂、代储、代销等服务,确保粮食能卖得出、销得好,助力颗粒归仓、丰产丰收。
针对“双夏”生产劳动力紧张的实际,各地要整合农机专业合作社资源,化零为整,变“单打独斗”为“抱团发展”,为群众开展播种、收获、病虫害防治等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及时解决劳动力不足问题。同时,加强旋耕机、收割机、插秧机等农机新技术、新机具的推广使用,为广大农机用户、合作社提供农机安全知识讲解、机具检修、技术培训、农机作业等服务,确保农机安全、助力农业生产。
农技人员要深入生产一线,根据气候特点和农时进度,开展田间技术指导服务和试验示范田调查工作,为农民提供更加科学、更具针对性的播种施肥建议,提升农业生产质量,为农业增产增收打下坚实基础。
(来源:余姚新闻网-余姚日报 编辑:夏丽霞)
微 风
要问今年什么最流行,露营经济绝对能占一席之地。由于疫情反复,旅游业大受影响,找一片山清水秀的空地,撑起天幕、支起帐篷、打开折叠桌椅,成为越来越多人的选择。从春暖花开时的公园踏青,到夏日炎炎下的上山纳凉,今年上半年,露营经济的热度居高不下,每逢周末,公园绿地、山间溪畔,随处可见露营休闲的游客。在成为很多人“家门口的诗与远方”的同时,露营经济也为疫情下低迷的消费市场增添了不少活力。
当然,伴随着露营的流行,秩序混乱、破坏环境、安全隐患等问题也开始出现,成为了制约露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为进一步加强对露营旅游的规范管理,引导露营产业健康有序发展,浙江省旅游专班于近日出台了《关于完善露营旅游规范管理的意见》,对营地规划建设、露营项目经营、联合巡查执法等作出了规定。这对于火热的露营经济而言,无疑是一场“及时雨”,不仅能及时浇熄部分“野蛮生长”的火苗,也能充分滋养供其下步发展的土壤。因此,各地要及时贯彻落实规定精神,制定出台具体实施细则,做好三篇文章,确保露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首先,要全力做好规范文章。《意见》明确,露营营地经营举办者的项目选址和经营活动,应符合国家和地方对环境、资源、土地和动植物保护等有关规定。各地要在严格遵守规定的前提下,充分挖掘资源,推进营地建设,确保规范管理。其间,既要充分引进社会资本,结合当地民宿资源,建设高品质的经营性露营基地,也要积极挖潜,合理利用部分公共地块,打造公共露营基地,充分满足群众的露营需求,促进露营经济规范发展。
其次,要切实做好安全文章。《意见》指出,营区应避开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区,远离各类污染源,周边无灾害隐患点;要建立联动机制,对露营活动可能产生的疫情防控、森林防火、地质灾害等事项进行常规性检查,并适时开展演练。各地要不折不扣加以执行,时刻绷紧安全弦、把好隐患关。在此基础上,还要加大安全宣教力度,提升全民安全意识,增强正确选址、安全用火等技能及意识,确保露营者都能在做足准备的前提下,开开心心出门、平平安安回家。
最后,要持续做好文明文章。《意见》强调,各地要按照“定点”管理要求规范设置营地,对非定点营地进行清理,杜绝市场主体和游客个人随意私设、违规露营。为此,各地要加大巡查整治力度,保持各营地的文明秩序和整洁面貌。同时要持续做好文明理念宣传,让每一个人养成文明习惯、坚守文明准则,自觉保护生态、爱护环境、保持卫生,让露营经济在绿色文明和谐的氛围中行稳致远。
(来源:余姚新闻网-余姚日报 编辑:夏丽霞)
万 荣
前几天,笔者受邀参加了一家幼儿园举办的小朋友毕业汇报演出。孩子们的节目童趣十足,表演热情高涨。但同样热情高涨的还有一些家长——他们汇聚在台前,手握手机或微型摄像机,不停地为自己的孩子拍照、录像,希望记载下孩子成长的足迹。这里,笔者想给这些“十分关心自己孩子”的家长说上几句可能不中听的话。
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关心孩子,使自己的孩子快乐健康地成长,可以说是每个家长的心愿。但有的时候,我们的家长对孩子有些过于关心了,处处想给孩子创造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殊不知,过分的关心会成为一种“溺爱”,反过来影响孩子的成长。就像温室里的小苗,是永远长不成参天大树的。就说这次毕业汇报演出吧,作为家长,我们有什么必要非聚在台前,且争先恐后地为孩子拍照录像呢?分散孩子的演出注意力事小,在无形之中破坏剧场演出秩序、影响其他家长的观看体验,给孩子在行为规范上作出错误示范,这些给孩子带来的负面影响就不小了。
日常行为规范的养成必须从小事抓起,一个不注意日常行为规范的人,如果将来成了才,也只能是“歪才”,是很难成为栋梁的。此外,对孩子而言,父母在台前抢着拍照的做法也可能会让他们产生攀比心理——看到自己爸爸妈妈在拍照的就会沾沾自喜,没有看到的就有可能产生一种自卑感,这对孩子的成长是极为不利的。
这时,可能会有家长出来反驳:人是讲感情的,我们给自己的孩子拍照录像,留一份纪念难道不可以吗?这完全可以。但笔者认为方法可以变换一下。比如,我们请幼儿园出面,请专职的摄像师负责把孩子表演的节目全程拍录下来,再分别发送给各位家长。此举不但可以使孩子专心表演、家长安心观赏,而且也倡导了一种俭朴文明的良好社会风尚,可谓一举三得!
(来源:余姚新闻网-余姚日报 编辑:夏丽霞)
叶金福
据《宁波日报》报道,宁波市公安交警部门自5月起开展为期5个月的文明交通秩序整治行动,严查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6月以来,已查纠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17.7万余起,其中3类违法行为最普遍: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未佩戴安全头盔、非机动车逆向行驶、驾驶电动自行车违反规定载人,查处量近10万起,占比超53%。
目前,交警部门对机动车违法保持高压整治态势,通过电子抓拍与现场执法双管齐下,小到违停、占道,大到酒驾、闯红灯,所有的交通违法行为都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而相比之下,交警部门对非机动车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便没有那么强了。这也使得非机动车违法现象较为普遍:有的随意行驶在机动车道上、有的在路边乱停乱放、有的不戴头盔骑行,还有的甚至乱闯红灯……笔者的一位朋友有一辆代步用的电动三轮车,就因为交警部门执法力度不足,导致他有恃无恐,经常出现酒驾、闯红灯等违法行为。
众所周知,不管是机动车也好,非机动车也罢,一切交通违法行为都存在严重的事故隐患。许多交通事故,往往都源自于一次漫不经心的违法行为。其实,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大家都知道,但仍有这么多人我行我素、“铤而走险”,一方面原因是一些驾驶者对法律不够敬畏,存在侥幸心理;另一方面,便是执法部门疏于监管了。有的人甚至直到出了“大事故”之后,才如梦初醒,后悔莫及。
因此,笔者以为,宁波市严查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的做法非常必要。要不折不扣加以执行,使之形成长效,确保将非机动车违法行为列入长期严查严处范畴。在此基础上,还要加大宣教力度,提升全民交通安全意识。一方面,交警部门要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教育广大非机动车驾驶者遵守交通规则,确保道路安全;另一方面,广大非机动车驾驶者也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尊重生命、敬畏交规,自觉做到不违停、不随意加塞、不酒驾、不横穿马路、不乱闯红灯等,用文明行车,为文明城市的出行安全作出应有的贡献。
(来源:余姚新闻网-余姚日报 编辑:夏丽霞)
郑建钢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工作要求,加快推进行政执法队伍集中办公常态化运行,6月29日下午,我市举行市综合行政执法指挥中心重点领域联合执法组授牌仪式。该中心于今年5月16日挂牌成立并投入运行,“1+8”执法部门(综合执法和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交通运输、文化市场、农业农村、应急管理、自然资源、卫生监督)抽调骨干力量派驻中心集中办公,初步构建了上下协调、集中统一、高效便捷的协调指挥体系。(6月30日《余姚日报》)
有道是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千头万绪,只能加强,不能削弱。但是从综合行政执法实践来看,由于执法体制机制存在着“有些部门看得见管不着、有些部门管得着看不见”等痛点难点,因此,加强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探索“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建设势在必行。
此前,由于综合行政执法涉及领域多、范围广,需要配备多个部门来进行执法。但是,执法部门多了以后,或因部门事权划分不清、职责不明,或因有关执法部门拥有过大的自由裁量权,导致出现多头交叉执法、重复检查、执法空档等现象,结果不是执法“缺位”,就是执法“越位”。坊间称之为“七八顶大盖帽,管不好一顶破草帽”,就是因为缺乏科学统筹而导致执行不力、效率降低的真实写照。
开展“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逐步形成执法部门、人员配置与事权划分等方面的清晰架构,坚持“谁执法、谁负责”原则,使综合行政执法经得起法律法规的检验,经得起老百姓的监督,防止出现不作为、慢作为和乱作为,加强了执法部门的宏观调控能力,是有利于依法行政、增强管理职能的重要举措,顺应了民意,具有样板意义。
下步,我们要发挥好市综合行政执法指挥中心及各个重点领域联合执法组的积极作用,持续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大力破除“单兵作战、条块分割、多头扰民”的执法弊端,推动执法重心下沉,打破空间治理权,整顿综合治理体系,将综合行政执法范围明确纳入“执法清单”,破解基层治理“看得见、管不着”的执法瓶颈,杜绝权力任性。只有这样,才能够在确保管好的基础上,切实提升综合行政管理的效率及权威性,真正发挥“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的关键性作用,积极为基层治理赋能加力。
(来源:余姚新闻网-余姚日报 编辑:夏丽霞)
春 雨
星期天,笔者到小区里的超市,想买个热水瓶塞和缝衣服用的针线,想不到一连问了几家,店主不是摆手就是说“没有”。回来与同事谈及此事,他们说,如今开店做生意,大家都想着卖货赚大钱,谁管你这“针头线脑”的小生意。
这是实话,眼下,大街上新开的大多是装修考究、场面气派的商场、购物中心;里面卖的大部分是大牌、高档商品。这自然无可厚非。但我们也应该认识到,群众的需求是多样化的,商家提供的服务也该是多方面的。大生意要做,小生意、小商品也不能丢,因为这是广大消费者的生活必需品。
从“生意经”讲,大小生意互相搭配、互相调剂,往往还能互相促进。俗话说,“大石还得小石垫”。一个懂经营、会管理的商家绝不会因为“针头线脑”利润薄而将其放弃。
而从政府层面而言,要做好布局。“针头线脑”的生意虽小,却直接关系到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必须在各个小区周边打造完善的便民生活圈,让群众轻轻松松就能解决各类生活上的烦恼。
(来源:余姚新闻网-余姚日报 编辑:夏丽霞)
漫画:全力守护 新华社发 朱慧卿作
胡 浩
不久前,北京几名儿童在永定河畔戏水时被水流冲走,多位热心群众下水救人。落水儿童虽然全部获救,一位施救者却不幸遇难。这一令人痛惜的事情,再次为全社会敲响安全教育警钟。
据国家卫健委和公安部不完全统计,我国每年有5.7万人死于溺水,少年儿童溺水死亡人数占总数的56%,平均每天有88个孩子因溺水死亡。不仅仅是溺水,交通事故、触电、火灾、拥挤踩踏……各类安全事故,刺痛家庭、学校乃至整个社会的心。
痛定思痛,每一起事故背后都有一系列被忽视的安全隐患。孩子们缺乏必要的安全意识和应对能力,家长们疏于引导和监护,社会公共管理不够周到和细致,都可能成为安全防护中的漏洞。
安全教育要抓实抓细。减少安全事故,防范类似悲剧上演,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更是学校、家长不可推卸的义务。
早在1996年,我国就将每年3月最后一周的星期一,定为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各地公安、消防、安监等部门进学校、进课堂,教学生们应对身边的安全风险。教育部也将安全教育内容纳入地理、体育与健康、道德与法治等国家课程中,增强学生自我保护意识,提升自我保护能力。
安全教育,应常规化、多样化、系统化,完全浸润到学生的日常生活中;安全教育,更要落实在行动上。安全教育,是需要携手同心的持续行动,学校加强课程设置、专题教育和应急疏散演练,提高安全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家长及其他监护人切实履行监护之责,时时言传身教,社会各部门积极承担起各自责任,构建全方位的预防应急机制,全力守护好孩子们的安全。
(来源:余姚新闻网-余姚日报 编辑:夏丽霞)
万 荣
昨天,随着高考成绩的揭晓,考生们进入了志愿填报的关键时期。有这样一句话形容高考志愿填报的重要性:“三分成绩,七分志愿。”的确,高考志愿填报是孩子个人职业发展的起跑线,是其进入职业生涯前的一次重要选择,是设计未来人生的重要起点,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前几天,有一条微博上了热搜。一位网友说,那一年高考,她的志愿被妈妈篡改了,不仅让她错失了自己喜欢的专业,而且由于妈妈所选专业的分数线偏高,最后也没有上成,不得不调剂了其他专业,这成了她一辈子挥之不去的痛与心结。
高考志愿到底怎么填?可以预料,接下去的这几天,家有考生的家庭一定会为这一问题绞尽脑汁、煞费苦心。有的家长很开明,不强加干涉,仅提供参考意见,让孩子自己拿主意;有的家长则喜欢“越俎代庖”,帮孩子作出决定;有的家长把孩子作为实现自己愿望的“工具”,将自己的想法强加到孩子身上,让孩子去完成;还有的家长口口声声说是为孩子着想,挑选专业时却往往跟风看潮,或者道听途说,凭感觉帮孩子做选择……我邻居家的孩子今年参加了高考,考得也不错,但一家人仍为填报志愿而烦恼不已——孩子从小喜爱数学,一心想读数学专业,但父母亲坚决反对,认为数学专业毕业后工作很难找,不如去读经济或金融等专业。孩子很孝顺,却又舍不掉自己的爱好,不知如何是好,心中十分苦恼。
的确,从某种程度上讲,对于考生来说,选择一所合适的大学和一个称心的专业,其重要性不亚于取得好的高考成绩。因此,出于对孩子前途的关心,许多家长在指导孩子填报志愿时,往往会把自己的意愿强加给孩子。不少考生与父母为此发生了争吵,有的孩子坚持己见,实现了自己的心愿,但有的孩子却委屈地听从了“父母之命”,选择了自己并不喜爱的专业。
笔者在此提醒家长,填报高考志愿是孩子一生的大事,父母应该多听听孩子的心声,以免贻误孩子的终生。确实,在父母的眼里,孩子永远是孩子,为孩子的前途“操心”是自己应尽的职责。在填报志愿时,父母怕孩子一时随意“填错”志愿的心情我们可以理解,但填报志愿毕竟是孩子自己的事情,父母非让孩子听命于己的做法显然是一种因过分关爱而出现的偏差。应该说,高中毕业的孩子已经有了自己的个性和爱好,对自己人生道路的设计也有了自己的想法。作为父母,社会经验的确比孩子丰富,但这始终是孩子的人生选择,父母的意见只能作为参考,最后的决定权还是应该交给孩子。
心理专家说,每一个孩子都有自己的兴趣和特长,如能按其想法和所长选择学校与专业,有利于开发他的潜能、发挥他的才干,日后更容易成才。所以,在填报志愿时,家长应该“放权”,尊重孩子的选择。当然,作为孩子,也应理解父母的苦心,认真考虑父母的意见,再结合自己的兴趣,理性地作出正确的选择。
(来源:余姚新闻网-余姚日报 编辑:夏丽霞)
乐 兵
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十次集体学习时强调,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管好自身,还要管好家人亲戚、管好身边人身边事、管好主管分管领域风气,在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形成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和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坚持亲清政商关系、营造向上向善的社会环境等方面带好头、尽好责。
党员干部的家风不是家庭私事,不仅关系着家庭的持续发展,更影响着整个社会的风气。党员干部家风的背后,既折射了社风民风,也反映了党风政风。“家风正,则民风淳;家风正,则政风清;家风正,则党风端”。唯有家风这个源头清澈了,才能滋养出好的党风、政风与民风。
党员干部的家风是群众观察党风政风的“风向标”。“尔好谊,则民向仁而俗善;尔好利,则民好邪而俗败”。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周恩来的“十条家规”、习仲勋的“老老实实把屁股放在老百姓这一方面,坐得端端的”,县委书记好榜样焦裕禄的“带头艰苦,不搞特殊”……这些优秀家风不仅让老百姓看到了共产党人爱民为民的公仆情怀,也带动了社风民风向好向上向善,汇聚起了清正廉洁的正能量;反之,如家风不正、家教不严,甚至搞“封妻荫子”那一套,存“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的封建思想,于是乎“老子办事,儿子收钱”成了“家教”,家成了权钱交易所,搞家人利益共同体,上演父子兵、夫妻档、兄弟连的“全家腐”丑剧,最终不仅自己身败名裂,还带坏了党风政风、败坏了社会风气。
家风纯正,家庭和睦。党员干部在家庭乃至家族中往往都是核心人物,其一言一行都是家规的模板、家风的旗帜,只有以身作则,恪守家规、传承家风,才能为家人作出榜样。要吸纳借鉴我国古代家训、家规、家教中的精华,提高政治觉悟和思想道德修养,继承党的优良“家风”,制定良好家规。要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明白手中的权力是为人民服务的,是“公器”,不仅不能在子女求学、升迁、经商等方面打招呼、递条子,还要严格管束家人,不准其打着自己的旗号、利用自己的影响力开方便之门。要学学林则徐“不妄取一文”的家教:“子孙若如我,留钱做什么?贤而多财,则损其志;子孙不如我,留钱做什么?愚而多财,益增其过。”要谨记毛泽东“恋亲不为亲徇私;念旧不为旧谋利;济亲不以公济私”的三原则,管住管好家人,努力建立一个和谐温馨、品德高尚、充满正气的幸福家庭。
家风蔚然,国风浩荡。“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家风的“家”,是家庭的“家”,也是国家的“家”。实践充分证明,只有家风纯正了,社风才会和谐;只有千千万万家庭都有好家风,才能支撑起全社会的好风气。党员干部要带头注重家庭、家教、家风,持续上好家风建设这堂“必修课”,保持共产党人的高尚品格和廉洁操守,加强自身修养、清清白白做人;管住、管好家属子女,干干净净齐家,树立良好家风,使家风真正成为党员干部为官做人的“保险栓”、抵御歪风邪气的“防火墙”,营造廉洁温馨的“家庭港湾”。
(来源:余姚新闻网-余姚日报 编辑:夏丽霞)
五月风
最近,一则《用人单位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奖励申报催报公告》在《余姚日报》及公众号上刊登,吹响了我市加快残疾人就业安置的集结号。
就业是民生之本,更是残疾人实现自立、自信、自强、自尊之根本。开展残疾人就业安置,不仅能解决一系列经济问题、降低家庭负担,而且能帮助残疾人在劳动过程中得到社会的认同与尊重。我市现有残疾人2.5万余人,占全市总人口的2.9%。其中有劳动能力和就业需求的残疾人达0.67万人。近年来,我市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支持残疾人就业,对残疾人群体实施就业援助工程。在各级各部门的协助下,全市先后有6000余名残疾人走上工作岗位。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也是社会主义追求的共同核心目标。就业是残疾人改善生活状况、提高生活质量、同步实现共同富裕的根本途径。对此,我市在加大残疾人就业安置力度上还需做到“三提”。
转变社会观念,提高残疾人就业意识。要坚持把促进残疾人就业、助力共同富裕摆在重要位置,积极做好相关宣传工作,转变人们对残疾人的认识,进一步树立文明残疾观,在各方面更多地关心和帮助他们,进而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共同促进残疾人就业。与此同时,残疾人要克服自卑心理,充分认识自我价值,转变自己的就业观念和意识,摆正心态,发扬自强不息精神,努力实现就业。
加强技能培训,提升残疾人就业能力。要充分利用国家相关政策,结合残疾人需求,拓展培训内容、提高培训效率,积极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就业水平,帮助他们把握就业机会,走向致富道路。同时,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建立集信息咨询、就业指导、岗位推荐、技能培训等环节于一体的残疾人就业服务网络,为残疾人就业提供精准帮扶服务。
扩大就业途径,提拓残疾人就业门路。首先,要多渠道开发公益性就业岗位,人社、编办、财政等部门要加大公益性岗位残疾人就业力度。其次,要高质量推进工疗机构发展。近年来,我市残联以解决智力、精神残疾人就业需求为导向,依托“部门协作+社会参与”机制,推行“民办公助+政府补贴”模式,强化“照料庇护+就业帮扶”功能,建成扶贫基地11家、残疾人工疗车间7家,安置残疾人700余名,使更多的智力、精神残疾人感受到“家”的温馨,真正达到了“安置一人,解放全家”的良好社会效应。与此同时,政府还要进一步加大对残疾人自主创业的支持力度,结合残疾人生理特点,通过引入或培养一批残疾人巧手“工匠”、创办全市残疾人文创产品展示展销中心等方式,带动更多残疾人自主创业、脱贫致富,不断打造具有余姚特色的残疾人就业服务品牌,助力更多残疾人实现共同富裕,让广大残疾人在幸福余姚幸福生活。
(来源:余姚新闻网-余姚日报 编辑:夏丽霞)
山 风
乡村风貌是文明城市建设的重点之一。要提升乡村风貌,必须聚焦“全民动员、全域美丽”,全力实施“三清四化”乡村风貌大提升攻坚行动,织密环境治理“三张网”,通过集中攻坚,有效破解农村环境顽疾,实现村容村貌整体提升。
首先,要全域覆盖,织密“监察网”。坚持自查、检查、督查结合,实现全方位零死角环境监督。各乡镇(街道)要整合农村党员干部、网格员、志愿者等力量,全面摸排区域内村庄环境卫生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同时,要依托深化“千万工程”提升农村环境三年行动,对全市各村(社)开展第三方常态化检查,以“实地暗访+调研”的形式加强环境督查,做到立行立改。
其次,要全力行动,织密“整治网”。聚焦村庄清洁、河道清理、田园清治,以问题为导向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以清理“围剿”陈年垃圾、成堆垃圾为突破口,对村庄两路两侧、房前屋后等重点区域开展地毯式清扫;开展农田集中整治行动,重点清理田间垃圾、农业废弃物,规范农业用房布置、农机农具摆放;深化河长制等管理制度,引入第三方巡养模式,以乡镇(街道)为主体开展河道环境整治,清理河岸、涵管内垃圾。
最后,要全民动员,织密“参与网”。通过媒体、网格、志愿活动等渠道,宣传现有经验做法,推广先进典型、曝光落后问题,营造农村环境卫生人人有责、环境保护人人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推广“微网格+宣传”模式,通过网格员朋友圈转发、入户宣讲等方式,全方位、不间断开展宣传动员,持续提高村民环保知识知晓率和环境整治参与度;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以志愿活动为载体动员村民参与环境治理,使全体村民成为乡村风貌提升的参与者、监督者。
(来源:余姚新闻网-余姚日报 编辑:夏丽霞)
廖卫芳
醉驾入刑已经有11年了。如今,“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理念已深入人心,但有些人误认为这里说的“车”仅指机动车,并不包括电动自行车。事实上,醉酒骑车也属于违法行为,其背后的安全风险不容小觑,违法隐性成本并不低。(6月20日《宁波日报》)
眼下,“醉酒驾车违法”早已妇孺皆知,相比之下,“醉酒骑车违法”的认知度并不高。因此,笔者以为,很有必要对“醉酒骑车违法”进行“广而告之”,这不仅是一种普法,更是一种警示。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骑车者之所以习惯于“醉酒骑车”,主要出于两个原因,一是部分骑车者认为醉驾法规针对的是机动车,而不是电动自行车,想当然地觉得酒后不能“开”车,但不妨碍“骑”车;二是交警几乎不查“醉酒骑车”,即使偶尔查到了,也最多口头劝说、教育几句就算完事。正因为“醉酒骑车”违法成本低,所以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
其实,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以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72条的规定,不得在道路上醉酒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如果违反以上规定,应处以50元罚款。可见,“醉酒骑车”也是一种交通违法行为,同样存在巨大的安全隐患,必须引起重视、加以整治。
当然,在整治过程中,仅仅“一罚了之”,并不能取得应有的效果。因此,笔者以为,要遏制“醉酒骑车”这一违法行为,还需做好加大普法力度和提高违法成本两篇文章。一方面,交警部门应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和网络等媒体,开展“醉酒骑车”危害性的宣传,结合身边的真实案例,以案释法、以案警示,让每一位骑行者知晓“醉酒骑车违法”,从而自觉远离这一行为。另一方面,司法部门应加强立法工作,增加“醉酒骑车”的违法成本,不妨把教育、罚款和刑责进行叠加处罚,对“醉酒骑车”行为予以强有力的震慑,从而彻底堵上这一交通违法漏洞。
同时,交警部门也应像查处“醉酒驾车”一样,把“醉酒骑车”行为列入常态化执法范畴,发现一起、严处一起,从而让“喝酒不骑车、骑车不喝酒”的理念深入人心,成为广大骑车者的一种自觉行为。如此,“醉酒骑车”这一违法行为才能得以有效遏制。
编辑:夏丽霞
讲述人:张月芳
姚界客户端记者 胡张远 整理
我是一名社会工作者,经常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当前,我市正在如火如荼地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各行各业从业人员和社会人士都积极参与其中。暑期临近,姚籍青年学生陆续返乡,他们也可以成为文明城市建设的一支生力军。
首先,青年学生的加入,能增添文明城市建设力量。青年学生不但年富力强,有知识、有文化,而且组织纪律性强,容易融入建设工作,并迅速产生效应。其次,青年学生的加入,有利于营造文明城市建设氛围。青年学生作为家庭的一分子,他们的参与能带动其他家庭成员了解并参与文明城市建设,进而形成人人参与、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最后,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是青年学生的一堂“必修课”。参与文明城市建设可以作为“现成的课堂”,丰富青年学生的社会实践内容,让他们切实感受到家乡的发展变化,从而培养他们爱劳动、爱家乡、爱祖国的思想情感。我想,这是一举多得的好事。
当然,让青年学生参与文明城市建设,还需要青年学生的积极响应,以及学校和家庭的支持与配合。
编辑:夏丽霞
小文
这段时间为梅雨季,天气闷热,许多人情绪波动较大,有的还做出了极端之事,《余姚日报》就报道了有位女子因心情郁闷欲跳河轻生幸被人及时发现救起的社会新闻。正如高温天人容易中暑那样,在梅雨季,我们也必须调节好心情,千万别让心情因郁闷而发霉!
梅雨天,天气多变,一些人由于对环境的适应性差,往往易动“肝火”,出现急躁、心烦、抑郁、暴怒等情绪。研究表明,梅雨天气会影响人体下丘脑的情绪调节中枢,从而给人们的心理和情绪带来不良影响。据测算,在正常的人群中,约有16%的人会在梅雨天产生情绪波动,产生抑郁心理,这不但对自身健康不利,而且还会影响工作和人际交往。
据有关专家介绍,防止心情郁闷,一般有“三部曲”。首先,要特别注意“静心”养生。俗话说:“心静自然凉”。面对多变气候,我们越要保持“心静”,遇事戒躁戒怒,心平气和。其次,要根据梅雨天的特点,及时调整安排好自己的工作、学习和休息计划。第三,要注意起居环境。居室要注意通风。通风,可迅速散去人体周围的闷热及减少室内空气污染,使人产生“凉快”的感觉。
此外,在饮食方面亦应注意调养,要根据梅雨天的特点,因人制宜地加强体育锻炼,保持身心健康。
编辑:夏丽霞
罗鹏飞
据《余姚日报》报道,6月14日下午2点多,在南雷南路和四明西路的十字路口,出现了20多名大妈集体闯红灯的一幕。更让人感到奇葩的是,交警拦下这些大妈进行批评教育时,她们还为自己的交通违法行为辩解,七嘴八舌尽出“法盲”言语。今年以来,交警部门已经查处行人闯红灯违法行为758起。
红灯停,绿灯行,这是最起码的交通法规常识。行人闯红灯不仅存在重大的安全隐患,严重干扰正常的交通秩序,还会有损城市文明形象,其实质是“给公共交通添堵、给文明城市抹黑”。
在这一报道里,20多名大妈无视规则,集体闯红灯。其中,领头的先闯,剩下的人纷纷效仿,反映出了一种“从众心理”,也是典型的“破窗效应”。
集体闯红灯的大妈不是不懂交通法规,也不是不知道交通事故的危害性,而是或多或少都存在侥幸心理,觉得别人在走,我也可以走,而且走的人这么多,来往的车不敢撞上来——因此,她们忽视了自己这一举动潜藏的巨大隐患。殊不知,交通安全容不得任何侥幸与疏忽。一次次血的教训告诉我们,“闯红灯”要不得!
当前,全市的文明创建正在火热进行中。文明城市,除了街道整洁、经营有序等看得到的文明,同样重要的是每一个市民的文明实践:不闯红灯、不乱扔垃圾、公共场合不大声喧哗……只有每一个人养成文明习惯、坚持文明言行,才能汇聚推动全市文明创建工作的巨大合力。
为确保人和车的交通安全,一方面,交警部门要在加大文明交通宣传力度的同时,坚持常态化打击,整治行人闯红灯等违法行为;而另一方面,作为行人,要始终谨记交通法规的严肃性,严格遵守各项法规,以自己的良好言行,争做文明城市的模范市民。
编辑:夏丽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