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玲
近日,被称为国内“人脸识别第一案”的杭州野生动物世界强制游客刷脸入园一案宣判,杭州市富阳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动物世界删除原告办理年卡时提交的面部特征信息,赔偿原告合同利益损失及交通费共计1038元。
人脸识别技术已经渗透到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刷脸”支付、“刷脸”签到、“刷脸”进站......特别是在疫情特殊时期,人脸识别更是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这一技术给公民隐私保护造成的威胁不容忽视。
目前,人脸识别带来的安全风险已现倪端。2019年2月,国内某人脸识别公司发生了大规模数据泄露事件,超过250万人的数据可被获取,680万条记录泄露,其中包括身份证信息、人脸识别图像及捕捉地点等。还有大量的人脸识别数据被售卖,据央视新闻报道某些网络交易平台只需花2元钱就能买到上千张人脸照片。受利益驱使,部分企业在获取用户隐私后进行整理贩卖,由人脸识别衍生的灰色产业链已悄然形成。
那么,如何用好人脸识别这把“双刃剑”,是我们必须面对的挑战。人脸识别不能以牺牲个人隐私为代价,“人脸识别第一案”为何会引起社会大众共鸣,就是因为大家都担心其背后潜藏的风险。动物园作为经营者,采用人脸识别技术提高运营效率无可厚非,但是动物园并非专业科技公司,技术力量薄弱,存在人脸数据泄露风险,而且,动物园强制消费者使用人脸识别入园,亦是侵犯了消费者权益。
技术本无罪,监管应有责。“人脸识别第一案”一审以鲜明的态度为消费者撑腰,强调了对个人信息的监督和管理,具有警示意义。政府需加大对人脸识别技术领域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泄露公民隐私信息、非法采集或遭非法转卖个人信息等行为。其次,还需提升个人隐私保护意识,在互联网大时代之下,我们每一个人都应当提高网络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不要轻易泄露个人信息,重视手机、电脑等电子网络设备的安全使用。最后,在技术层面不断加强尤为重要。人脸识别技术自身的科学化、数据化、智能化、安全性、精准性等方面都需要不断加强,以最大限度地避免人脸信息泄露,保护公民信息安全。
虽然人脸识别技术仍存在各种不足和安全隐患,但相信在未来,人脸识别将得到更加广泛和深入的应用,而这需要社会各个层面的共同努力。
(来源:余姚新闻网 编辑:夏丽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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